2月27日早8时许,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新能源小客车申请的最新补充解释:新能源汽车指标申请者多次操作 以截止日状态为准。
补充解释详细内容:
个人新能源配置指标申请处于审核通过状态(申请表上方显示了轮候时间)的申请人,若在同一个申报期内(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进行了提交家庭申请、取消申请、个人重新申请等多次操作,但在该同一申报期内,最终提交了个人新能源配置指标申请并通过审核的,轮候时间不变。
应用示例:
如某位个人新能源指标申请处于审核通过状态的申请人,在2月1日重新申请了个人普通指标,3月1日又重新申请了个人新能源指标,且在3月8日申报期截止时仍保持为新能源指标申请的,再次审核通过后,轮候时间不变,其新能源指标轮候次序不会受到影响。
若某位个人新能源指标申请处于审核通过状态的申请人,2月15日以家庭单位提交申请指标后,3月1日取消了家庭申请,3月8日前再次提交了个人新能源指标申请,且在3月8日申报期截止时仍保持为新能源指标申请的,审核通过后,轮候时间不变,其新能源指标轮候次序不会受到影响。
2021年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比如下:
家庭指标额度占年度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额约54.2%,共计32520个;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约36.1%,共计21680个;
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5%,共计3000个;
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约4.7%,共计2800个。
新政策调整了指标申请和配置的时间安排:
由每年配置六次改为配置三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标,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标。
新能源指标向无车家庭倾斜,并设置三年过渡期:
2021年,60%的新能源指标向“无车家庭”配置,2022年比例占到70%,2023年至以后,80%的新能源指标向“无车家庭”配置。
2021新能源小客车新政将指标配置变更为每年两次(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今年上半年的指标配置申请时间距离结束时间节点3月8日只有不到两周的时间。
申请者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纠结”,但应当于3月8日以前决定最终申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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