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上海市政府2月10日发布新一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指出,从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再发放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该《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办法》明确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申请个人的要求,与此前相比,要求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过上海市绿牌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外,还要求插电混动车辆需的购买者必须满足在上海市有充电设施的要求,并且名下没有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含摩托车)。
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继续按照上一轮新能源汽车的购买程序和条件办理。
上海市发改委产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将向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倾斜。若消费者已拥有一辆用上海市非营业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燃油车,在此基础上购买混合动力汽车就不再符合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条件。
在申请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的个人资格方面,《办法》基本和上一轮政策保持一致,仅在两方面进行了微调:一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消费者,若积分达到标准值,其社保要求由原先的24个月内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变为12个月内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二是对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不再按照居住年限判定资格,而是按照是否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来判定资格。
对于二手新能源汽车转让规定,《办法》要求转让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是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购车人也必须符合申请新能源汽车牌照额度的要求。
目前,上海市已在“一网通办”网站设立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窗,消费者最快可在一周内走完从申请到牌照发放的全流程。
此前上海市已经发布新的限行政策,2021年“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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