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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0〕78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部署要求,为加强对我市申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申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申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工作属市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长由市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斯琴毕力格市长担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斯琴毕力格 市长

副组长:金 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高志华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 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邱 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新亚 伊金霍洛旗旗长

邬建勋 市能源局局长

高屹东 市财政局局长

杨晓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康俊莲 市科学和技术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议事项和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组织各有关旗区及成员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对接引进技术先进优秀企业、技术支持单位;组织编制《鄂尔多斯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核把关;办理涉及申报工作的其它事项,具体人员如下。

总协调人: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瑞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苏新亚 伊金霍洛旗旗长

邬建勋 市能源局局长

成 员: 白剑刚 伊金霍洛旗委常委、副旗长

陈 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霍励平 市能源局副局长

杨颖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伊拉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贾汝敬 市科学和技术局副局长

刘成刚 市能源局科技装备和石油天然气科科长

达 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工业科科长

寇为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产业科科长

乔宇东 市财政局工业能源科科长

王兰英 市科学和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负责人

王利忠 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局长

二、任务分工

市能源局:负责对接自治区能源局,配合自治区能源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协调开展申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对接自治区财政厅,落实管理燃料电池汽车相关资金,牵头衔接落实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对接国家五部委综合评审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落实氢能产业基地和园区布局,牵头引进优秀技术先进企业。

市科学和技术局:负责对接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支持企业开展氢能重大科技攻关,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新技术、新车型的示范应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氢能节能减排和价格管理工作。

伊金霍洛旗:负责组织示范城市申报相关材料,参与编制示范城市实施意见;按照“已推广不低于100辆燃料电池汽车”的申报要求,落实不低于20辆燃料电池汽车(采取自购和租赁方式均可),率先开展推行燃料电池示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立即与自治区对口厅局对接,进一步了解示范城市群申报政策及要求,掌握申报工作动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二)尽快协调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签订合作协议,出具示范任务承诺函;于2020年10月20日前编制完成安全监管等政策措施。

(三)工作专班组成单位要明确具体办理部门(科室)及负责人,并于2020年10月16日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与一名熟悉业务的具体工作人员,全程参加申报工作。

(四)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配合自治区能源局、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开展资料收集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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