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发布,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等,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删除“设计开发能力”引起广泛热议,这是否意味着放弃了对企业技术能力的要求?
“不再审核设计开发能力,不代表企业没有设计开发能力。”在此之前,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就曾这样表示,而此次《准入管理规定》修改将“设计开发能力”删除之后,王秉刚在接受App采访时作了进一步解读。
“(新能源车企)准入的事前评审要逐渐的简化,要把工作重点移到事后监督里去。”王秉刚这样说道。
“在过去,事前评审的对研发能力审核得非常仔细,但是审核代表不了车企的研发能力,研发能力不是硬件装备,更重要的是人才的研发能力,而评审是不可能的评审出来的,几天的时间也是不能做出准确结论的。”
王秉刚还表示,评审车企有开发能力,并不能代表其生产的产品没有问题,因此有没有研发能力最后还是要体现在产品的水平上。从政府角度来讲,重点关注的是产品是否合乎规范、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以及是否能够让消费者满意。
此外,王秉刚还表示,如今企业的研发机构分散在国内外的各个地方,能够利用国内外资源的同时也从客观程度上增加了评审的工作量。而此次《准入管理规定》的修改也意味着整个汽车产业的产品准入管理正在逐渐的改进,逐渐减少前期检测上的投入和资源消耗,使之更加有效率、更加注重结果,这也是行业努力的方向。
在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持同样看法,《准入管理规定》的修改,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较大利好。崔东树认为,此次准入新规降低了准入门槛,减少了对新进入企业的束缚,但并不意味着汽车行业技术门槛的降低,而是表明企业准入审查的重点监管方向由研发能力转向了生产能力、质量及一致性控制能力、售后及安全保障能力。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准入管理规定》不再要求企业的设计能力,但发改委关于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仍设有对企业设计能力的要求。而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活力得到激活,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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