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20年推进实施车用柴油减量化发展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实施车辆电动化、鼓励新能源车使用、加快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减少柴油车使用强度、淘汰老旧柴油车等措施,推动车用柴油减量化任务落实。
继续实施为新能源货车提供通行便利的政策。2020年底,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
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年底前,力争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力争在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车辆基本为电动车,二环路内公交车辆率先电动化。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同时,开展针对柴油货车的下一阶段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研究。
东城区、西城区加强柴油大中型载客汽车管控,在重点区域采取纯电动旅游观光专线及摆渡车模式,减少柴油大中型载客汽车使用。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交通委完善旅游电子运单系统,制定鼓励旅行社优先使用新能源车的政策。
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加快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形成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其中,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延庆赛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各区做好充电桩用地选址、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政策原文如下:
2020年推进实施车用柴油减量化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8号)要求,推进本市车用柴油减量化发展,助力首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工作思路。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中“推进车用柴油减量化发展”任务要求,聚焦公交、旅游、货运、环卫、邮政等领域以及东城、西城、通州柴油客货车,发挥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区政府和企业制定计划并抓好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实施本领域车用柴油减量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本市车用柴油总量控制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研究完善车用柴油统计、监控和总量削减指标体系。通过淘汰老旧柴油车辆、优化存量柴油车结构、“公转铁”、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等措施,力争车用柴油消费量持续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监测、统计、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行业主管部门、区政府、重点用油企业”考核工作
1.7月份确定本市2019年车用柴油消费量和公交、旅游、货运、环卫、邮政等行业柴油消费量基数。
主责单位:市统计局
2.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区政府”车用柴油消费量月度监测、统计、动态考核评估机制,并组织第三方开展监督核查。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
3.7月份,市交通委牵头制定公交、旅游、货运领域车用柴油减量化工作方案,2020年消费量同比持续下降。市城市管理委制定环卫领域车用柴油减量化工作方案,2020年消费量同比持续下降。市邮政管理局制定邮政领域车用柴油减量化工作方案,2020年消费量同比持续下降。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委、市邮政管理局
4.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7月份开始对本区内注册登记的重点用油单位进行考核,重点用油单位实现2020年车用柴油消费量同比减少2%。
主责单位: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通过实施车辆电动化、鼓励新能源车使用、加快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减少柴油车使用强度、淘汰老旧柴油车等措施,推动车用柴油减量化任务落实
5.市交通委牵头,继续实施为新能源货车提供通行便利的政策。2020年底,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局***交通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6.市科委牵头,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年底前,力争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力争在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车辆基本为电动车,二环路内公交车辆率先电动化。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同时,开展针对柴油货车的下一阶段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研究。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7.东城区、西城区加强柴油大中型载客汽车管控,在重点区域采取纯电动旅游观光专线及摆渡车模式,减少柴油大中型载客汽车使用。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交通委完善旅游电子运单系统,制定鼓励旅行社优先使用新能源车的政策。
主责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
8.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加快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形成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其中,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延庆赛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各区做好充电桩用地选址、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落实《北京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按照“铁路优先、公路优化、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原则,扎实推进本市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落实见效。年底前,全市货物到发铁路运输比例提升到10%。加快商品车、建筑砂石骨料、以粮食为重点的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已配套建成铁路专用线的企业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重点行业企业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10.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主责单位:市***局***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
(三)完善指标体系建设,扩大监管范围,强化联合执法,打造全社会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
11.研究完善车用柴油统计、监控和总量削减指标体系。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
12.市商务局协调中石化、中石油北京分公司等源头企业,针对六环路、京新、京藏、京承、京平、京津、京津唐、京开、京港澳、京通高速等重点通道柴油零售企业,强化油品质量监管,研究制定车用柴油的供应约束保障模式,2020年销售量同比下降。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全年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完成150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检查。
主责单位:市***局***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
14.通州区加大重型柴油车进京路口路检夜查和精准入户监管执法力度,严禁超标排放车驶入,督促重点用车大户更新淘汰不合格车辆。与河北省廊坊市加强对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的协同执法。
主责单位:通州区政府
15.各区加强驾驶员绿色驾驶培训的宣传推广,树立绿色驾驶理念。提倡停车熄火等行为,培养驾驶员安全、文明、节能的驾驶意识和习惯。
主责单位: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推进本市车用柴油减量化发展工作小组。为确保推进实施本市车用柴油总量控制工作顺利完成,成立由杨斌、张家明副市长为组长的推进本市车用柴油减量化发展工作小组,负责部署推动和统筹全市车用柴油减量化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科委、市***局、市***局***交通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统筹协调调度。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定期组织由本市车用柴油减量化发展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严格考核工作。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按时间节点对各主责单位落实方案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照“月督、月报、月排名”的方式进行通报。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
(四)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多部门协调推进形成合力,研究制定新能源车使用奖励政策,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相关规划和用地的协调管理工作。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
(五)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确保在京销售的车用柴油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主责单位:市***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应急管理局
(六)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高质量推进实施车用柴油总量控制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理念。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
(七)严格任务落实。车用柴油减量化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办公室关于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通报内容,对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柴油减量化工作中不履行工作职责、问题整改不力、行政效率低下,由市推进实施车用柴油减量化发展工作小组移送市生态环境督察部门进行督察。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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