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建设的通知》。
《通知》明确八类风电项目、四类光伏项目并网截止时间。并表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并网的,予以取消建设计划(指标)。同时,相应核准、备案等手续作废。
并规定:今后新核准或备案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无实质性建设进展的,一律取消项目计划,腾出资源和电网消纳空间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大示范项目。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7月17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建设的通知》。
《通知》明确八类风电项目、四类光伏项目并网截止时间。并表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并网的,予以取消建设计划(指标)。同时,相应核准、备案等手续作废。
并规定:今后新核准或备案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无实质性建设进展的,一律取消项目计划,腾出资源和电网消纳空间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大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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