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至年底。《通知》表示,7月1日至12月31日,电网企业在计收一般工商业等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去年国家发改委分两批出台降电价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6亿元,在2018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基础上,全国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实现再降10%。连年的降电价会给电力企业带来哪些影响?进一步降电价的空间又在哪里?
受惠企业范围更广
“降电价”对企业降低成本立竿见影。信息显示,经前两年降价,全国(不含西藏)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销售电价)累计降低0.15元/千瓦时,累计降幅19%。
今年的降电价政策受惠企业明显“扩围”。2018、2019年,降电价政策主要针对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今年的降电价政策中包含“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北京先见能源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尹明告诉记者:“由此可见,前两年的降价政策,希望通过发挥一般工商业在产业链中的独特地位,将政策红利传导给供给侧与消费侧。今年降电价政策逻辑同样明确,在应对疫情冲击和疫后复工复产情况下,围绕六稳六保任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让更多市场主体生存下去。”
据记者不完全梳理,前两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多项降电价措施。在政府方面,措施主要包括调整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等。电网企业则通过重新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等方式让利。
尹明表示:“前两年降电价,采用多方位点穴手法,政府、电网企业各有贡献。今年降电价采用压力直接传导方式,将降电价的任务单直接派发给了电网企业。”
国家电网公司公开表示,预计今年减免电费约926亿元,南方电网公司也公开表态,预计全年将为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企业减免电费约200亿元,惠及电力客户超过760万户。
输配电价有浮动可能
因为今年降价资金全部来源于电网环节,所以有业内人士分析,这将对输配电价产生较大影响。
尹明表示:“降价资金来源提法并不准确,应是降价政策红利贡献方或让利方。如果电网企业全部承担今年降价让利任务,对各省级电网企业本年度的主营收入增长有压减作用。”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看来,这次政策可看作对电网企业的“压力测度”。“实际电费收入减少会给电网企业的成本回收造成压力,进而给输配电价核定和执行造成一定困难。如果阶段性降价造成的电网收入损失需要在未来找补回来,那么输配电价存在上调的可能性。”
电网企业有调整输配电价的必要吗?尹明认为:“如果今年的降电价任务由省级电网企业承担,那么市场化交易中的降电价红利就会主要出自省级电网企业输配电费收入;非市场化交易用户降价红利,则主要出自省级电网企业的购售电价差空间减小。”
“如果省级电网企业主营收入确实被严重压减到低于准许收入水平,那么省级电网企业就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还需关注由于疫情和复工复产情况造成的企业用电量远不及预测水平的情况。”尹明补充道。
电力市场降价空间待挖掘
今年政策红利贡献方全部来自电网环节,是否侧面表明发电侧电价已无下降空间?
尹明表示,实施“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省份的发电企业,也是对降电价的贡献。发电侧降电价的核心在于电力市场,即让市场交易形成的上网电价能及时、真实地反映电能的真实价格,并确保基于这个真实价格的社会福利最大化,而不是一味降低上网电价。
下一步降价空间从哪挖?冯永晟认为,在现有环境下,发电侧继续贡献降价空间有难度。“在经过三年的强力降价后,电改重点应该转向构建实现合理电价的体制机制上。今年的降价有疫情冲击的影响,但不代表要继续沿降价之路走下去,电力体制与经济体制需高水平对接,如果说降价确有空间,那么空间就来自于真正的市场化改革。”
尹明表示:“首先,推动在发电侧形成多主体竞争局面,政府要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避免市场力过大产生的负面作用,避免损害用户利益,维护市场公平。其次,完善和优化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允许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交易,做大市场蛋糕。另外,应允许具备消纳条件和土地条件的高耗能企业,建设全部自消纳的风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无补贴项目,增加绿色能源消纳,减少对公共资源的占用,鼓励当地低价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就近开展市场交易。”(■本报实习记者 赵紫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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