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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利重大资产重组获证监会核准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证监会核准。5月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融资金的批复》,项目具备资产交割条件。根据重组方案,公司拟向长江电力、新禹投资、涪陵能源、两江集团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整合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88.41%股权及全国首批增量配售电业务改革试点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力”)100%股权。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整体作价合计65.35亿元,其中,发行股份8.43亿股支付对价61.71亿元,现金支付3.64亿元。

本次重组是三峡集团和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积极响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亦是其推进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的关键一步。通过本次重组,完成了重庆市万州区、涪陵区和黔江区三个原地方电力企业,以及两江新区新增配售电企业四个区域配售电企业的整合,打造了一个规模更大、服务能力更强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实现了更大范围、更大意义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为改革积累了经验。重组完成后,公司自有电站装机规模大幅扩大,配售电业务区域、市场规模等大幅提升,覆盖重庆库区核心区及多个工业园区,业务范围也从原来的传统配售电企业进一步发展成为具有综合能源业务资质能力的新型配售电上市公司,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大大增强,可持续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成为三峡库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能源保障平台,将更好地服务库区经济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治理,加强管理融合,提高运营效率;将进一步发挥作为三峡集团配售电业务平台的作用,一方面经营管理好存量配售电业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大力发展面向用户侧的综合能源服务业务,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回报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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