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南通一男子钱包被偷后
开车追小偷3公里将其撞翻
涉嫌故意伤害一事
引发社会关注
▲视频截图
据 @看看新闻24日报道
5月26日
江苏南通的孙某开车来到河边洗蚯蚓
洗完蚯蚓回到车内时
发现车上的钱包不见了
而钱包里面的一千多元钱
是他准备用来交房租的
他四处查看后
发现有一个人骑着电动车要走
孙某立即喊住他
但骑电动车男子反而加油门就跑
孙某立马开车追赶
追了大概三四公里,最终将其撞倒在地
造成骑电动车男子左腿骨折
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卞某是个惯偷
有过五六次前科
经警方询问
骑电动车男子对偷孙某钱包的事实
供认不讳
最后,双方均被警方带走
▲视频截图
虽然孙某找回了钱包
但却开心不起来
孙某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采取
取保候审
孙某称自己非常后悔:“知道会这样,我一定不会撞他,再碰到这事,再也不撞人了。”
该事件也引发不少网友讨论
有网友称,小偷偷东西还不能去追了
万一这是救命钱呢?
也有网友表示
小偷虽可恨,也有合法的人身权利
将其撞至骨折
可能属于防卫过当
在互联网的时代
人人都当了一把福尔摩斯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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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此次事件,有律师这样说 ……
赵莉芸律师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该事件中,赵莉芸认为,“若孙某为了逼停卞某拿回财物而造成了卞某轻伤的后果,个人倾向于认为孙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若卞某的伤情属于重伤,则应对孙某的行为进行更为细致的判定,最终存在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的可能。” 赵莉芸说。
对此,律师杨恩雄也表示,对于财产型犯罪,夺回财产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小偷将孙某的钱包偷走,孙某追回财物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杨恩雄说,本案中,卞某偷了孙某一千多元,若被孙某撞成重伤,孙某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只是撞成轻伤,则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此外,杨恩雄还认为,公安机关认为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存在问题,孙某具有防卫意识,只是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造成防卫过当,应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认定为故意犯罪,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公民的防卫权,不利于保护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呢?
来源 | 看看新闻、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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