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零下4℃还洒水,怎么就“屡说难消”?)
据媒体报道,11月29日早高峰时段,山东枣庄一街道因洒水车洒水致路面结冰导致行人滑倒。有市民表示,洒水车在零下4℃的天里还在洒水,仅自己看到就有十余人滑倒。据悉,枣庄市区多个路段存在类似情况。
面对“洒洒洒”导致的“摔摔摔”,枣庄市中区环卫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因近期扬尘严重,所以按照有关要求定时对城区进行洒水降尘。并称目前已要求洒水部门停止洒水,以后2℃以下就要停止洒水。
虽然当地有关部门及时解释了原因,也做出了调整,但“按照有关要求”、“定时”等表达本身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洒水,不该是一个机械的、程式化的工作,而是一个需要考虑效果、照顾常识的工作。
问题来了:温度0℃以下还洒水的现象,已不是一次两次被批,为什么这番景象就“屡批难消”?
洒水车的功能是洒水,但环卫部门的工作是让洒水更科学和有效——其KPI不是每个月固定洒多少次、多少吨水,而是要根据实际需求及洒水取得的实际效果来评判。
归根结底,这反映出涉事单位在长期工作中形成的某种固化思维,束缚了日常的工作。
北方的冬季,寒冷而干燥,路面经常会有积尘,洒水确实有利于抑制扬尘、减少雾霾。但冬季的低温容易导致路面结冰,会提升过往车辆的危险系数。
在类似事件中,一个应该明确的原则是,不能为了达到一个好的目的,而制造另一种坏的后果。枣庄的这起“洒水事件”,就制造了多处“小型交通事故”,明显得不偿失。
事实上,类似事件并非孤例。此前,洒水车在雨天作业的现象,也曾遭受不少质疑——毕竟这会影响市民出行、威胁生命安全。后来多地回应称,下雨天洒水,是因为下雨天的地面往往会产生许多泥水,雨水又冲不走,为了保持雨天时的地面整洁,洒水车就得利用这一“最佳时机”出动。
但也有些地方承认是工作机制不对。比如今年6月,河南洛阳嵩县市民拍视频称洒水车在下大雨时仍在作业。嵩县环卫大队回应称:当天下急雨,通知取消作业不及时。但大雨天停止洒水作业,还有必要等通知吗?
所以,面对这些明显违背常识的离奇操作,该转变的,不仅是工作方式,还有工作作风。
更深层面去看,类似案例暴露出的,是一些基层部门僵化的工作思路——唯通知、唯要求、唯上级,不讲实际和常识。但工作程序如此死板,显然并非仅是一线工人的责任。
这类的市政工作,事关基本民生,是最能体现有关部门的“服务有没有做好”的指标。在类似案例中,一些人如果只是在稳定的岗位上,拿着稳定的工资,按照既有的模式去做事,那这很容易就滑向形式主义。
回到此事上,大冷天洒水、下雨天洒水等事件屡遭诟病,有些基层单位也该“长长心”了——这样的低级错误不该再犯,这样的僵化工作作风也不该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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