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车选装ETC新规7月1日起实施 设置6个月过渡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2日讯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告》产品准入相关要求的通知”,新车选装ETC车载装置的相关规定于昨日(7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施行之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供用户自主选装。并在《公告》参数“其他”栏中描述:“该车型可选装ETC 车载装置。”
今年2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的通知。根据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我国销售的新车开始提供车载ETC的选装服务,用户可以在购买新车的时候,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在买车的时候提前安装ETC设备。现在可选装ETC的车型包括:客车、货车、乘用车以及专用车,三轮车和城市公交车等无法上高速的车辆以及仅仅在城市内部使用的车辆无需增配。
而接下来进入今年的4月份以后,考虑到疫情带来的影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公告》产品准入相关要求的通知”,其中表示选装ETC装置往后推行增加了6个月的过渡期,也就是说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于车辆产品选装的ETC车载设备,可采用非直接的车辆供电方式,也可采用直接车辆供电的方式。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