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一男子花23.8万却买到二手全损车 车商:我们也不知情)
市民高先生于6月25日花费了23.8万购置了一辆宝马320GT的二手车。在使用中他意外的发现,这辆车曾在5月份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被保险公司已经认定为全损车。(全损车即:保险定损的修理费用高于车辆当时的实际价值),高先生联系车商要求退车,可谁想退车,并非一帆风顺。
出了事故去理赔,保险公司称该车系全损车,拒赔。
“我是今年6月25日在三桥这边的明豪二手车城购置了一辆宝马320GT。”高先生说,“这辆车新车大概得40万元落地。我买的这辆二手车是2018年的只跑了3万多公里,市场价在30万左右。因为商家告诉我这辆车以前出过小事故,定损的维修价是4万元左右,就又给我便宜了一些。”
最终高先生一次性支付了23.8万购置了该车。“当时购车时,商家告诉我说,这辆车还有三个月的保险,可谁想刚买回去开了没多久就出了交通事故,维修需要花费1.8万元。找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这辆车属于全损车,不再进行理赔。”高先生称,最后自己是掏了钱修的车。
买来的二手车1过月前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经过保险公司解释,全损车就是车辆发生过大交通事故,维修的价格已经高于车辆实际价值,没必要维修。保险公司一次性按实际车价理赔给车主,损坏的车辆被保险公司收走。
原来这辆车出过大事故,保险公司给高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该车于2020年5月8日发生交通事故,损失费用为31万。
高先生从保险公司那里取得了这起交通事故的现场照片。记者看到,该车前部被撞变形严重,几乎报废。车内安全气囊也已经弹开。
车商:“收车时,我们也不知道这是一辆全损车。”
高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消费欺诈。9月4日,华商报记者陪同他到了三桥附近的明豪二手车城。当初销售给高先生车辆的商家称,他们是借助该车城平台销售二手车。
“我们收车时,确实也不知道这辆车出过这么严重的交通事故,更不知道是辆全损车。”商家向华商报记者出示了某APP上显示的该车验车报告,确实仅存在双方都承认的4万余元定损的事故维修,而5月份的全损事故,并未显示。
经沟通,商家愿意全款退车,但高先生购车后发生的交通事故支付了1.8万修车费用,商家觉得应由高先生自己承担。但高师傅并不认可这一方案,他觉得应有商家支付1.8万元的维修费用。
律师:商家或存在消费欺诈,但取证较难
商家应该退车并承担车主修车费用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达到退一赔三的要求,主要在于商家是否主观故意隐瞒该车的实际情况。
目前来看,商家使用APP验车报告,确实不存在主观故意隐瞒。如果二手车公司通过系统无法查到该车辆的重大事故等信息,那么二手车公司主观不存在故意,从而不构成消费欺诈,不需要承担3倍赔偿的法律责任。消费者要让法院认定商家存在消费欺诈,就需要更有力的证据,证明商家在售车前知晓该车的真实情况。
此外,因二手车公司的过失行为,导致现车主无法获取保险公司的理赔以及买受的车辆属于事故车,二手车公司负有退车的责任。现车主有权要求二手车公司退车。
如果现车主买车时,二手车公司承诺还有三个月的保险未到期,导致现车主未购买保险,从而致使车辆受损无法获取保险理赔,由此造成的此次事故损失,由二手车公司需向现车主赔偿。
保险从业者:购买全损车风险特别大,尚无法律不准该车交易
华商报记者咨询了一位在全国知名保险公司从业十多年的专业保险工作人员。“全损车,就是车辆定损价高于车辆实际价格。保险公司按照车价赔偿给车主。保险公司为了挽回损失,将车辆收回进行拍卖。”该工作人员称,“全损车,并非报废车。”
正常程序,一些维修厂、零件厂收购这些全损车后拆件销售来获取利润。“但也存在这些厂家为了获得更高利润,低价将车辆修好后,使整车再次流向市场。”该保险业人士说,“正规修理费是比车价高,但如果是偷工减料的修,就可以把费用降下来,从而整车再次流入市场来实现比拆件销售更高额的利润。”
该人士称,购买全损车的消费者,存在很多风险。“比如,续保时保险公司验车不通过,很可能无法购买车险。比如,审车时不过关,达不到审车要求。”他说,“最危险的是,一辆被撞的非常严重的车辆,已经被认为需要报废的车辆,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维修好后,再次上路是对驾驶员以及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不负责任。”
“由于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全损车不准再次流向市场,保险公司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汽修厂为了挣取更大的利润。将全损车低价维修后再次流向市场成为了多方早已形成的潜规则。”该人士说。
华商报记者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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