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贷方批准资金并且将工具交付给客户之后,贷方会撤回其决定并不会为交易提供资金。经销商律师Barbara Darkes表示,这将使经销商陷入困境,但是如果他们快速而透明地做出反应,他们也许能够在客户受到影响之前解决问题。
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哈里斯堡的McNees Wallace&Nurick的Darkes估计,贷方大约有5%的时间撤回了最初的决定。
她说:“我每个月接到几个这样的电话,这告诉我这是有规律的。”
放款人通常将不再为交易提供资金,因为消费者生活中的某些事情发生了变化,例如就业或收入,或者因为错误地向放款人报告了某些事情。
达克斯说:“现在发生这种情况的时间比10年前要多,因为贷方对交付的后端进行了比以往更多的尽职调查。”
这可能会使交易商陷入困境,因为即使放贷方退出了交易,他们也与客户签有合同。这意味着经销店不能强制与客户签订新合同。如果另一个贷方不接受相同条款的合同(Darkes估计约有一半的时间发生),则交易商必须充当贷方。
但是,如果交易商采取某些步骤适当地处理贷方的后期拒收,他们可以保存与客户的关系。经销商应:
1.迅速做出反应。将贷方通知移交给经销人员,该人员可以立即将注意力转移到该处,并询问贷方为何拒绝合同。达克斯说:“有时候这是一种误解或无法与某人取得联系。”现在,许多经销商都有合规经理或负责处理此类问题的融资总监。
2.联系客户。戴克斯说,客户通常不会意识到资金是有条件的。她说:“向客户求助,告诉他们放贷可能会造成麻烦。”“即使您无法立即联系贷方,也要让他们知道并保持更新,这样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时候发生了。”
3.找出为什么拒绝合同以及是否可以解决该问题。达克斯说,如果没有,请找出是否还有其他贷方将接受与原始合同相同条款的合同。
4.如果列出了原始贷方,请在所有权记录上重新分配留置权持有人。
5.书面更新客户信息,并说明应立即向经销商付款。“通过这种方式,无论与原始贷方达成[零售分期付款销售合同]转让,另一贷方同意接受转让,还是经销商最终成为贷方,客户的付款都将是最新的,” Darkes说,而不是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向客户追逐两三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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