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驾驶时使用手机执行某些功能并不一定是违法的。
现年51岁的拉姆西·巴雷托(Ramsey Barreto)因在驾车拍摄2017年伦敦北部坠机事故时使用手机而被判治安。他的定罪随后于去年10月在最高法院被推翻,当时法官裁定法律并没有阻止开车时使用手机拍摄视频。
该裁决已转交高等法院,两名法官现在维持原判。他们裁定,《 2006年道路安全法》(Road Safety Act 2006)引入的禁止在开车时使用手机的法律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因为该法律对“手持移动电话”的定义是这样的。
高等法院的判决书如下:“法律并不禁止在开车时使用手机。它禁止在使用手机或其他设备进行呼叫和其他交互式通信时开车(并且在此过程中的某个阶段保持开车)。”
这意味着,根据法律规定,法律仅禁止在用于手持电话或其他“交互式通信”的情况下使用手持移动设备。这可能意味着法律不禁止拍摄视频,拍照,玩游戏或其他不需要双向通讯的功能。
然而,蒂尔沃尔法官(Thirlwall)和戈斯法官(Justice Goss)在总结中表示,“不应认为这是人们在驾驶时拍摄电影的绿灯”,并指出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驾驶员被控以粗心或危险驾驶。
禁止开车时使用手机的法律是在智能手机被广泛采用之前制定的,该裁决所揭示的漏洞现在可能已经被消除了,尽管两位高等法院法官指出,“是否对法规进行了审查?考虑到驾驶中手机或其他设备的大量当前使用和潜在危险使用,这是议会而不是法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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