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行业迎来又一个卖车高峰期,但从目前全国各大省市情况来看,10月以来整体市场监管力度不仅没有松懈,反而大有一副整治升级的味道。
分析缘由,主要还是因为各大省市迎来了新的政策执行。像浙江、江苏两省已针对电动车管理问题正式立法;广东、福建等多省电动车管理立法已开始征求意见;吉林等省已明确表示电动车管理办法即将颁布等。
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车管理要求提高,重点查处销售过程中各类违法行为。经过大量市场走访和资料收集后,营商电动车总结了下列三类问题,经销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升电动车交通守法率,9月30日,浙江温州鹿城区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过程中,根据前期调查排摸和掌握的线索,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车管所查处了一起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件,在位于岩门的某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现场查获18辆无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经初步调查,涉案车辆的合格证显示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12日,系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生产。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对涉案车辆予以扣押,而涉事经销商将面临5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
看似毫不起眼的3C认证,却是所有违法违规行为中处罚最重的!广大经销商一定要以此为戒,销售符合新国标产品认证的电动车。
近日,在浙江嘉兴市场监管局日常检查过程中,某经销商因产品挂靠问题被查,罚款6万元。
据悉,该经销商所经营品牌是通过挂靠获得电摩生产资质,涉嫌异地生产,销售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3C证书和车辆一致性证书不吻合,被列为无证产品。
去年6月1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要求企业必须与公告产区生产所在地保持一致,不得异地生产。因此,所经营品牌属于挂靠性质的经销商一定要提高警惕,销售产品一旦被认定为异地生产,将面临重罚。
卖车旺季,部分经销商为了提升销量清理库存,打着“包上牌”的旗号,给超标车上假牌、办假证,忽悠消费者购买。
近日,广西民警查获了一起制造、贩卖假牌假证大案,涉案团伙自2019年6月以来累计将3万余副假牌假证卖往南宁、北海、来宾等地。目前该团伙成员已被判处1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民警与治安支队、市监局联合,对多家电动车商行进行详细调查,一旦发现存在假牌、套牌等行为,一律严惩不贷。目前检查仍在继续,后续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
对于广大经销商而言,卖车的时候除了一定要经常关注市场动态和各地政策以外,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得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及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避免产品质量风险;
2.切勿擅自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尤其是经销商容易犯错的解除限速器、加装尾箱、加装保险杠等问题,规避改拼装风险;
3.切忌动歪心思贩卖假牌假证、销售超标车,以及商标侵权、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规避违规、虚假销售风险。
卖车不易,旺季更要提高警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