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官方媒体报道了汕头市澄海区的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成绩。6-8月,仅仅这一个区就查扣没收各类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共计1.9万台,平均每天就能查扣200多辆!
从现场图片可以看到,大批停在路边的车被“打包带走”,直接拉走没收,并不是处于交通违法、无号牌等行为被扣车的。
原来这些车的查扣理由是“违规停车”。
据汕头当地公众号报道,澄海区大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始常态化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查乱停放等行为。
不过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在小区停车棚、地下停车场占位很久、落满灰尘的“僵尸车”,对于这些车辆的清理,老百姓是非常欢迎的。
但是大批处在闹市区、商业中心、购物广场的电动车因为“违法停车”被拖走,就显得很让人摸不着头脑。
对于汽车违停,我们有明确的法规可以去参考,因为地面上划好了哪里可以停车、哪里不可以停车。但要处罚电动车违停,首先要明确,到底停在哪里是合法的呢?
我们来看一下其他省份的管理办法。
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第三条规定,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组织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通行、规范停放和安全充电等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更是明确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的设置纳入城市道路相关建设规划和住宅小区、单位建设规划。地铁站、车站、医院、商场、农贸市场、文化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交通设施、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停放场所,管理单位应当落实专人管理。
浙江省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要先明确规范好足够数量、一定规格的电动车停车位,才有资格谈停在哪里是“不合法”的。
那么,三个月1.9万台,整个区只有80多万常驻人口的澄海区是不是一直保持着如此高的扣车率呢?据澄海区交警部门数据显示,6-8月份查处摩电交通违法行为2万多宗,其中查处5类重点违法行为比去年同期增加300%多。
也就是说,这三个月的查车,多少沾点“运动式执法”的味道。
众所周知,广东作为摩托车、电动车产销大省,同时也是禁摩大省,对于禁摩限电的话题一直非常敏感。
随着地方售车政策的逐步放开,广东地区购车热情也非常高,从5月16日至7月12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澄海区共有5300辆摩托车注册入户,相当于该区常年全年摩托车入户总量的三分之一。
电动车就更不用说了,中山、佛山等地相继放开电动自行车管理,旺季销售十分火爆。与此相对应的是,在街边停车就可能面临被拖走的风险,不禁让人唏嘘。
我们衷心希望,全国各地都可以借鉴浙江省、江苏省等地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将电动车管理写入地方法规,先明确责任,再明确权利,让老百姓的日常出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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