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警严查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结束近一个月时间了,挂牌在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的安全出行!目前,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都在积极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行动,不断加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陕西交警提醒车主:
全省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中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挂牌上路行为!超标车自助办理挂牌业务将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请还未挂牌的超标车车主请尽快为自己的车辆挂牌!避免上路行驶时受到处罚!
无牌无证车上路有什么后果?
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醉酒驾驶的;
(四)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五)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封闭式汽车专用道路的;
(六)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七)在自行车、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动力装置的;
(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依法登记、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
附: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汇总
上路受到依法处罚的车主
现在可以在线上处理违法缴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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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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