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已经有便衣巡查人员介入对电动车门店的执法了!
7月9日上午,杭州市的巡查人员发现,江干区笕桥街道的一家电动自行车商家门口,出现了一台刚刚上好牌照的新电动车。半个小时后,这辆电动车开出门店时,车身多了一个后车箱和保险杠,极有可能是非法改装。
为避免打草惊蛇,巡查人员立即将情况向上级汇报,江干交警大队立即组成了行动小组,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当天下午立即传唤该商家负责人叶某到大队部接受询问调查。
叶某表示,总有顾客嫌在他店里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太慢、续航不行。为了提高销售额,他卖车时会承诺顾客会帮忙提高车速:先让顾客将原厂电动自行车到非机动车上牌点上好车牌,待顾客上好牌后回到店里,他给多加装一个电瓶,并告诉顾客如何破解限速器的方法,让车辆的最高时速可以突破25km/h。
于是,交警对叶某进行了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那么交警的处罚是否有依据,是否合理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因此,叶某所遭遇的惩罚,已经是该项行为中罚款的最低额度了。
自2020年7月1日起,浙江正式实施《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浙江省电动车行业第一次有了详细可靠的立法律标准。
不过目前,叶某这样的行为并不是个例。有的经销商还会铤而走险,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甚至有的门店还会打擦边球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营商电动车提醒各位经销商,请认真阅读领会当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详细规定,对消费者做好新国标的宣贯,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即便不承认自己的改装行为,警方也会联系消费者,让鉴定机构对电动自行车车辆属性和改变限速情况进行鉴定,确定商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毕竟,一下子给你罚两万,又是两三个月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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