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众所周知,珠三角地区多数城市都禁摩,而佛山从2014年开始就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摩,电动车逐渐成为当地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据不完全统计,佛山电动车保有量超过120万台。然而,新国标实施后,路面上近9成电动车成为了非标车。
随着广佛同城的持续推进,佛山电动车开始规范管理或将助推广州电动车的放开进程。而广州作为禁电的标志城市之一,现在佛山已经开始规范管理,广州、深圳等重灾区不久的将来或许也会迎来缓解的曙光。
《规定》共六章四十五条,我们来看看有哪些细节值得注意。
01
上牌:不同车型不同号牌 差异管理
根据《通告》,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符合旧国标或新国标但没有取得3C认证的核发蓝色过渡牌和行驶证,2022年1月31日前可上路通行;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核发黄色过渡牌和行驶证,2021年1月31日前可上路通行。
针对两类过渡期号牌,在相应过渡期截止前,并不会被禁止上路。但是,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经鉴定属于机动车属性的按照机动车来处理,即无证驾驶机动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罚。
在此,也提醒佛山广大超标车用户, 一定要在年7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否则8月1日后将会因为无法上牌而变相禁行。
02
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或将被处罚款20元
据了解,目前佛山市电动自行车存有量约为120万辆。据不完全统计,该市交通事故涉电动自行车的占比高达19.1%。
此前,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为响应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下罚款。
在此,小编也提醒广大电动车用户,骑电动车出行切勿忘记佩戴头盔,20元罚款还是小事,个人安全才是大事。
03
通行管制:管制路段由各区研究制定
《规定》还设定了管制路段条款。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规定电动自行车限制、禁止通行的管制路段。规划或者调整管制路段由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确定。
《规定》实施后,电动车用户还需要留意管制路段的具体详情,否则有可能面临处罚。具体哪些路段属于对电动车进行通行管制,还要留意当地相关部门的通告。
04
结语
《规定》的出台,至少让佛山120万电动车用户吃了一颗定心丸。而随着中山、佛山等城市相继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及深圳在部分区域开展试点工作,相信珠三角区域电动车规范管理将成为主流,一旦珠三角这个重灾区放开,相信整个广东形势将会一片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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